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
关于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中矿大京字〔2017〕12号
各学院、各有关部门:
为不断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,优化多部门齐抓共管、协同育人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,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36号)精神,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,成员及职责分工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
组 长:徐孝民 杨仁树
副组长:姜耀东 王忠强 朱书全 范中启 王家臣
成 员:教务处、学生工作处、团委、研究生院、科学技术研究院、人事处、财务处、保卫处、中矿大(北京)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、各学院党政负责人及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。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。
二、工作职责及分工
(一)领导小组主要职责
研究部署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,统筹安排创新创业教育资金,统筹指导政策保障体系建设,统筹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体系、课程体系、实践教学平台、师资队伍、教学能力、创业指导过程和创业孵化体系建设。
(二)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分工
各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结合落实《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(中矿大京字〔2015〕12号)和《关于印发〈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高质量创新创业计划〉的通知》(中矿大京字〔2016〕15号)开展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
2017年6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