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(USTIC)开放管理办法(试行)
发布日期: 2019-11-22 08:52:59 字体: 【小】 【中】 【大】

中矿大京教字〔2019〕78号

 

    为深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,激发学生创新思维,锻炼创新能力,提高创新素养,打造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和发展的高效平台。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一、总则

(一)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(Undergraduate Science &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 (USTIC),以下简称:大创中心)面向全校本科生开放,大创中心设有创新工作坊、录课室、研讨室和展室等场地。

(二)大创中心支撑的活动主要包括: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、学科竞赛项目、开放性研究型创新项目,本科生的学术研讨、讲座、小型会议,优秀创新项目成果展示,教师录课等。

(三)在学校领导下,设立中心办公室,挂靠教务处,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。

二、项目管理

(四)大创中心优先支持能产生创新性实物类作品的项目。同等条件下,鼓励跨学院、跨专业联合组队或学科交叉的项目。

(五)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和学科竞赛项目需负责人提出申请,经指导教师同意、所在学院审核后,教务处组织评选入驻项目。开放性研究型创新项目,经负责人申请,教务处审批后进入大创中心。

(六)入驻大创中心项目取得的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。项目完成后,中心办公室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、存档,实物作品存放到指定区域。

三、活动管理

(七)使用大创中心举行学术研讨、教师录课等活动需使用人提出申请,经所在学院或部门审核后,报教务处审批、备案。

(八)经批准进入大创中心的各类项目、学术研讨、教师录课等活动,需提前登录预约系统,确定使用起止日期、时间(预约系统http://kjcxzx.cumtb.edu.cn)。

(九)进入大创中心,应服从中心工作人员管理,严格遵守《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(USTIC)安全管理规定(试行)》等规章制度。违反规定的,责令项目或人员退出;造成后果的,追究其相关责任。因自身原因退出的,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,指导教师同意后,经中心办公室审核后可退出。

(十)使用大创中心计算机、运算服务器、3D打印机、投影仪等仪器设备,需进行登记,并按照设备操作规范进行操作。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,应进行赔偿。

(十一)自带设备进入大创中心需经中心管理人员审批。

四、附  则

(十二)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
(十三)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