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(USTIC)安全管理规定(试行)
发布日期: 2019-11-22 08:56:06 字体: 【小】 【中】 【大】

中矿大京教字〔2019〕78号

 

第一条  为保障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(Undergraduate Science &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 (USTIC),以下简称:大创中心)安全运行,更好的为大学生创新活动提供平台支撑,特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  大创中心安全管理坚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,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,指导教师负责项目人员安全教育、指导等。

第三条  中心办公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,并做好记录、存档,及时梳理、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,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。

第四条  项目涉及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,指导教师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。

第五条  项目人员进入大创中心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,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,遵守学校有关安全准入要求,并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。项目在进入大创中心前,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价。

第六条  项目人员须按照预约时间在中心开展创新活动。非预约时间禁止进入大创中心。

第七条  项目人员要经常检查开关、插座、保险等电气设施,结束工作、或较长时间离开房间、以及电源中断时,要关好电源开关,尤其要关好加热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。

第八条  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安排专人值班,严禁出现无人值守情况。

第九条  项目人员在大创中心禁止有以下行为:

(一)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有毒有害及细菌疫苗等危险品带入中心。进入大创中心的仪器设备、材料等应符合安全方面的要求。

(二)严禁在无人环境下运行大创中心内设备,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中心内的设备。

(三)严禁任意加大保险,不得超负荷用电。严禁使用未经批准与实验项目无关的电加热器具(包括电炉、电取暖器、电水壶、电饭煲、电热杯、热得快、电熨斗、电吹风、电梳子等)。

(四)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严禁私自拆装改线,严禁乱接乱拉电线。

(五)严禁吸烟,有违反者,中心办公室有权制止,严重者,按照学校规定处理。

(六)严禁使用明火。

(七)严禁将水杯、水瓶等物品放置工作台上。

(八)严禁项目人员非开放时间在大创中心滞留。

第十条  启动或关闭电器设备时,必须将开关扣严或拉妥,防止似接非接状态。大创中心内不准私拉电线、不应有裸露的电线头。应加接地线的设备要妥善接地。

第十一条  项目人员要遵守国家安全环保规定,做好噪声、粉尘等防护工作,不得污染环境,保持中心设备、设施和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。

第十二条  项目执行过程中,若出现意外情况,项目人员根据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,并立即向中心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。上报时不得隐瞒事实真相,以便做好事故原因分析,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。

第十三条  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,按照学校有关规定,根据事故情节轻重,对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。

第十四条  未尽事项,按国家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
第十五条  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